蒙娜丽莎文学 > 穿越小说 > 大夏第一皇子 > 第49章 蒸馏酒
风月楼,天字一号房内。

李饶手里握着酒杯,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想着一会怎么好好玩玩林映雪那个贱人。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

“你们放开我!放开我!”

李饶一听,连忙站了起来,往门口走去,嘴角时不时勾勒出残忍的微笑。

这声音,就是林映雪那个贱女人的!

“动作还挺利索,这么快就把林映雪绑过来了。”李饶一脸兴奋的走到房门口。

然而刚打开门,还没等看见外面是什么,就被一个黑布蒙住了头。

随后腿上一疼,跌倒在地上。

紧接着就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袭击,打在它身上,拳拳到肉!

“谁!谁踏马敢打我,我爸是李易!”

“我爸是李易!”

李饶疯狂的叫喊着,却没有人回应,只有猛烈的拳脚,不断从他身上落下!

打了好几分钟,打的李饶满脸是血,打的他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打得他躺在地上,嘴里不断呜咽着。

不知什么时候,李饶感觉旁边好像没有人了,连忙将头上的黑布扯了下去。

李饶咳了几声,感觉浑身上下哪里都痛,到处都传来撕裂的酸痛感,让他痛不欲生!

地上还留着一张纸条。

“李公子,妾身给你的礼物,喜欢吗?”

不用猜,都知道是林映雪留下的。

李饶表情狰狞,愤怒的吼道:“贱人!我早晚有一天弄死你!”

……

“主人,刚才将李饶打的那么惨,会不会出事啊?”林映雪有些担心,毕竟李饶是丞相的儿子。

赢天将两只手背在脑后,脸色平淡。

“放心,丞相的儿子去青楼玩女人,被人给打了,这种事他敢说吗?”

“除非他不怕被整个京城的人笑话!”

林映雪点了点头,有道理。

走到皇子府,赢天刚走进门,就见一个小黑影扑进了他的怀中。

““小黑子””摇着尾巴,伸着舌头舔来舔去,对赢天很是亲密。

赢天逗弄它一番后,见林映雪对““小黑子””也十分感兴趣,就把““小黑子””递了过去。

林映雪自然很欣喜的将“小黑子”抱入怀中。

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

林映雪胸前的软肉被“小黑子”拱的波涛汹涌。

赢天看见这一幕,气的咬牙切齿,老子还没摸呢,你先摸上了?

赢天抓着“小黑子”的脖子,就将它扔到一旁。

“小黑子”还想要再扑回来,赢天一瞪它,委屈巴巴的坐在地上。

林映雪脸上笑意盎然的看了赢天一眼,妩媚万分。

赢天挑了挑眉,这女人还真不简单,人一颦一笑都充斥着勾人的韵味。

媚意十足。

摄人心魄……

天色尚早,两人进府后,林映雪被秀儿带下去换衣服。

赢天则坐在石凳上,开始思索。

全德楼还有一个月才能开业,赵义庄的商队,如果情况顺利,也需要一个月时间返回京城。

赵义庄这个人,赢天并不担心,他在商路上是老油子,更何况呼延玥儿还在自己手上,蛮国人不敢为难他。

这两个生意,都需要一个月才能够带来收益。

虽然有了林映雪的一万八千两,可坐吃山空,并不是赢天的习惯。

还是要想一想赚钱的生意。

刹那间,赢天眼神一亮,忽然想起了在风月楼喝的酒。

那些酒大多数都是发酵的酒,过滤一下直接拿出来饮用售卖的,度数极低。

比现代的啤酒度数还低!

酒也很浑浊。

甚至有些穷酒鬼,直接买最便宜的酒糟去吃,沾沾酒味……

这东西,压根不是酒!

自己要是能在这个基础上,做一个蒸馏器,提升酒精浓度,绝对能胜过京城,不,是全大夏的酒业!

说干就干,赢天找来秀儿,让她带人去买酒。

赢天自己则从后厨拿了一把长刀,走向后院,砍掉装饰后院的竹子。

蒸馏,简单来说就是烧!

将发酵酒中的水分烧出去,让酒精的含量提高。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古人喝烧酒,也是有原因的。

现在找不到玻璃制品,只好用竹子代替。

想到玻璃,赢天愣了一下,造玻璃也是一个可以赚大钱的活!

玻璃在古代,那就是传说中的“琉璃”!

琉璃玉佛,琉璃盏,琉璃瓦……

千家献黄金,万匠磨琉璃!

琉璃,只有富人和皇族,才能够用的起。

自己要是能造一大批琉璃出来,卖给京城的人,银票还不是像天上掉下来一样简单?

但自己现在手里的钱比较有限,还是先把酒弄出来,再去想琉璃的事……

很快赢天就做出了一个简易的蒸馏装置,虽然无法达到后世的蒸馏机器那么完美,但至少能把发酵酒的口感,提高一到两倍。

做完蒸馏器,几个丫鬟手里也抱着几坛酒,从门外走回来。

赢天把酒倒入竹筒,点火,开始蒸馏。

林映雪见赢天忙的热火朝天,面露好奇,忍不住看着他,呼延玥儿也跟在她身后。

女人之间的关系很奇怪,才过了一小会,她们两个就在一起说说笑笑,交谈甚欢。

只是呼延玥儿看向赢天的目光很是不悦。

她不知道林映雪的真实背景,只是把她看作一个可怜的青楼女子,被赢天这个好色的皇子看上,色心顿起把她掳来……

“主人,你在做什么?”林映雪问。

赢天正全神贯注的控制着火纹,随意道:“做酒。”

林映雪一愣,用竹子烧一烧就能做酒?

这方式也太奇怪了……

可她看见赢天专心致志的模样,也不忍出声打扰,站在一旁默默看着。

赢天见温度差不多了,拿起一个竹筒,里边是初步蒸馏过的酒。

他将酒倒入一旁的瓷碗中,碗中的酒清澈透明,已经没了发酵酒浑浊的样子。

赢天端起瓷碗尝了尝,眼前一亮。

酒香浓郁,入口辛辣!

这酒蒸馏过后,大概有二十多度,继续蒸馏的话,三十多度,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时代的人,常年喝的都是十几度的米酒。

三十度这个阶段,既有酒精的猛烈口感,又有粮食的醇厚香气,最适合不过。

几人看着赢天酒碗中的酒,闻着酒香味,不禁眼神一亮。

呼延玥儿在蛮国皇宫内,喝的酒都是宫廷大师酿造,却不如赢天的酒香!

林映雪在风月楼中,见过无数好酒,也不如赢天的酒水清醇!

秀儿跟在赢天身边十几年,从没闻到过这样的美酒……

“这酒好喝么?”呼延玥儿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蛮国最喜欢饮酒吃肉!

他们在草原搭起帐篷,烤羊,烧酒……

现在闻到赢天的酒香,想起了在草原的日子。

赢天看着呼延玥儿那热切的眼神,将酒碗递给了她。

呼延玥儿接过酒碗,一口饮尽!

酒水刚入肚,脸颊就泛起一片嫣红……

“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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