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文学 > 穿越小说 > 臣本布衣,穿越就领俩媳妇 > 第三十八章 独一无二的密语
  他和娇娘有了夫妻之实,夫妻一心,他们是世界上最信得过彼此的人。
但在熬糖这件事上,小薇出力最多。
手心手背都是肉,男人真难做。
就在林羽想着,实在不行去买个机关保险箱,把银票换成金子带回家埋地里存着时。
刚刚不知为何跑去庭院里的老掌柜,满头冷汗地小跑回来。
张嘴就是赔笑:“林公子,刚才的事真对不住您,这样吧,既然你犯难,提取人多写一个也无妨,就当钱庄向您赔礼道歉了。”
看得出老掌柜为了给带刀护卫擦屁股,开了多大的后门。
林羽看了眼空空如也的庭院。
猜测一定是钱庄背后的实际掌权人,得知此事,避免钱庄风评被害,也为了拉拢存银票的客户,这才想着弥补。
瞧瞧人家的格局,坐得高果然看得远。
他本来还在犹豫这钱票存不存。
如今白得的一个名额,正好雨露均沾。
万一哪天家里有急事用钱,娇娘和小薇哪一个来取钱,都能随取随用。
“备取人,石林村陈娇娘和杨薇。”
老掌柜对着记录副本的账房念完,又笑吟吟地送上另一本登记册。
“林公子,咱们大常的钱庄,除了来者需要自带户籍身份证明,大额的银票提取,最好再加一道密语,确保万无一失。”
倒是慎密。
林羽脑中闪过不少黑话,到底还是怕撞车,让人窃取了去。
他正绞尽脑汁想着独一无二的密语时。
庭院里,一个曼妙的背影端着一盆金灿灿的迎春花,放到了庭院的窗台上晒夕阳。
未见其人,甚至有老掌柜故意挡着他,连花也看不见了。
但花香阵阵袭来,让林羽灵光一闪,飞快地在空白处落下一句诗。
“著叶满枝翠羽盖,开花无数黄金钱。”
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喜气!
确保简体字全部书写成繁体字,将密语登记册还给老掌柜。
老掌柜原本只打算扫一眼,便将登记册收起来。
可是只扫了一眼,待看到上面行云流水的字迹时,目光一凝,待看完整句诗后,忍不住大赞。
“好字!好诗!”
林羽这回虚心接受了老掌柜的表扬。
字当然是好字,原主童生的功名不是得白的。
至于诗……诗圣的诗能不好吗?
“林公子,你这诗是自己作的还是别人写的?”
“掌柜要讨教诗的话,下次再说,我今日还有急事,先告辞了。”
看在多加了一个提取人名额的份儿上,林羽对老掌柜的态度也有所改变。
他拱手一拜,匆匆离去。
独留老掌柜捧着登记册琢磨着这句诗,不住的回味。
“真是好诗。”
老掌柜看向浇花的郡主,想到郡主兴趣不多,日常除了算账,唯有喜好诗文。
在京城时,经常开各种茶话征集名诗,来到蜀地也爱同一些才子佳人聚在一起。
可旌阳县的才子佳人们,至今没有谁写的诗文能够得郡主青睐,导致郡主连门都不爱出了。
“林公子的诗,说不定能得郡主喜欢。”
他将登记册拿到庭院中,特意念出了林羽所写的那句诗。
第一句刚开口,浇花的长乐郡主手里的水葫芦掉落在地上,迅速转身回眸。
她那美丽与雍容并存的娇艳的脸庞上,满是惊艳之色。
好似在写娇嫩的迎春花,实际上是应该在写冷傲的菊花。
仅仅一句写景的诗,能够听出作者深厚的措词功底。
长乐郡主活了二十二年,三岁能文,五岁能诗,在前朝即被称作神童,深得长辈的喜爱与器重。
皇爷爷登位后,更是花了不少财力精力,给她请了大儒指教。
但诗文一途除了匠心积累,更重要的是灵感与天赋。
她没这种天赋,所以向往有天赋的才子佳人。
可惜来到旌阳城一年,没有能够入耳的诗文,倒是见过不少奉承浮夸的辞藻堆砌。
“昌叔,你从何处听来的这句诗?”
“刚才一位存银票的公子写的。”
险些被拒之门外的那位少年?
长乐郡主更加吃惊。
少年才多大的年纪居然有如此作诗的实力?
“这可不能称之为天赋,简直是奇才。”
长乐郡主激动地上前一步,又退了回去。
昌掌柜见状,试探着问:“郡主,要不我把林公子请回来?”
“暂时不必,好诗要配好酒,等我的两坛吴伶醉白送来,开个诗会,亲自给林公子派请帖。”
一直无聊的长乐郡主,终于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期待着下次与林羽相见,能够得知整首诗的内容。
离开钱庄的林羽,并不知道他走之后,还有人对他写的诗念念不忘。
此时,他正和城中最大的粮店掌柜讨价还价。
“别看我这次五种粮食只买一万斤,但我以后只会买得更多,掌柜的,再便宜些吧。”
“十斤便宜你三文,已经是我最大的权限了,你要是买得超过十万斤,我可以喊东家亲自来和你谈价钱。”
掌柜的只是招呼生意的人,相当于店长,他们大多只考虑盈利和自己的分红。
唯有东家手握定价大权,考虑长远的得失。
但,林羽还是不服输地伸出一根手指。
“再让我一文,我再买一万斤。”
“成交!”
沃日!
原来掌柜的底价还能更低。
砍价被砍的林羽,不太开心地交了钱,报上石林村的地址,让掌柜的送到家里去。
古人的服务意识并不差。
超过万斤的,只要在旌阳县城地界内都能送达,这让林羽痛失底价的心情,稍稍缓解了一下。
“羽娃子,你买两万斤粮食,吃得完吗?”
一个人一年吃二百斤,都得吃一百年。
再过一个月要到雨水多的季节,这么多粮食,光是储存防霉变生芽,就是一个大难题。
“我不是用来吃的。”
“哦,我懂了,你是想种粮食。”
对于这种说法,林羽但笑不语,没有解释。
其实他是拿来酿酒的。
之前欠了李郎中一壶酒,他说过要还一壶更好的酒,自然不能失言。
说话间,林羽闻到一股酒香。
他站停在宾客满门的无忧酒楼前,看向门口悬挂的酒壶,上面写着三个行楷大字。
“吴伶醉。”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便是大常最好的酒,更是前朝的贡酒。
李郎中酒壶里的清酒也是吴伶醉,只有二十来度,也不知吴家贡酒高粱酒,能达到多少度?
原主没喝过,只听同窗吹牛时,提及吴伶醉白没有人能饮得过三壶。
按照李郎中的一壶六两酒来算。
想来,吴伶醉白不会超过四十度。
“看来留给我的发挥空间有些大。”
他跟着奶奶利用古法酿的家乡名酒五粮液,亲朋好友喝一斤能醉一整天。
“吴伶醉白,不喝也罢。”
林羽抬脚刚要走,眼角余光看到一抹熟悉的背影,瞬间面色剧变。
刀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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