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 可疑的枪手
“后来我儿子的腿就变成现在这样了,不过好在命是保住了。”林少良苦涩地摇着头说道,“我是真没想到他们会那么狠,宁可不要货和钱,也要报仇。”
“如果你当时能及时报警,或许结果不会这样。”万国富虽然有些生气,但此时他必须保持克制。
“事后我也想过报警,可是我儿子都被打成那样了,我什么想法也没有了,就想别再出什么事就好了,那群人是疯子,我根本惹不起。后来我知道他们被你们警方连锅端了,我才放心了,既然事情都过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我一直没敢把这件事和任何人说。”
“不过你刚才说的这些对我们而言似乎没任何意义。”万国富说道。
的确,如果几年前案件刚开始调查的时候林少良就能主动提供线索,他刚刚所说的情况就很有价值,比如:幕后主谋,狙击枪,狙击手等等。可现在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这些线索早就被查“烂”了,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林少良这个老狐狸眨了眨眼,明显他还有下文,之前说了那么一大堆,其实是希望能够博取一些同情,他始终还是担心警方会抓他儿子,所以故意留着重点等着万国富主动询问。
万国富也看出他的那点心思,但没有点破,反而故作不知,线索固然重要,但在原则和底线面前,他绝对不会有任何让步和妥协。
林少良等了片刻,见万国富没有任何表示,再次点了支烟,抽了半根后,重重地叹了口气,低声自语道:“豁出去了,横竖都是死,赌一把。”
随后他从上衣内兜里摸出一个信封,从里面倒出几张照片,递给了万国富,说道:“这几张照片是我表弟偷拍的,上面那个戴鸭舌帽的人就是在砖厂外埋伏的枪手。”
闻言,万国富顿时瞪大了眼睛,迅速拿过照片。
照片是从远处偷拍的,地点是机场,戴鸭舌帽的人正在和周志军、王炎东道别,由于照片像素的原因,清晰度并不高,只能勉强看出一个大概的轮廓,万国富看的非常仔细,试图从调查过的可疑人员里寻找到蛛丝马迹,但最终失败了,基本可以肯定这个人是他第一次见到。
“你表弟怎么会偷拍到这组照片?”
“其实当年去找周志军,我没想到他会那么快找到我儿子,我原本是想在他找到我儿子前把事情摆平,不过我也知道难度比较大,而且也怕出事,所以当时就多了个心眼。我表弟是开出租的,我让他带我去砖厂后,在附近找个地方躲起来,看到他们的人出来后就偷偷跟着,这要真是万一谈判失败,或者出了什么,如果能知道他们的窝在哪里,也等于有了筹码在手上。后来我表弟就跟着他们的车去了机场,用手机拍下了这些照片。事后我也有想过把照片拿出来,但又怕被他们知道后报复,而且砖厂那次之后,他们也没再找过我麻烦,所以我就一直把这照片当成秘密保存着,也让我表弟千万别和任何人提,就这样,一晃六年过去了。”
“一晃六年过去了,你说的还真轻松啊!”
万国富一巴掌拍在桌上,茶杯都被他拍的“跳”了起来,这也难怪他会如此愤怒,虽然照片上当年的“枪手”未必就是现在几起凶案的真凶,但如果当年能够及时将其抓获,又或者查到一些线索,或许现在小黄就不会遇害了,这或许应该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当然,现实中并不存在那么多假设,何况假设性的问题可以有很多种的可能,没有发生的,考虑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查清这名神秘枪手的身份,暂且不论他是否和凶杀案有关,至少他是当年贩毒案的漏网之鱼,而且从其中一张照片中可以看到,枪手和周志军、王炎东拥抱在一起,似乎有些不舍,看样子他们的关系并不一般,可为什么之前的调查却没有查到和这名枪手有关的资料呢?到底是漏了什么?
另一边,凌风和马建国的调查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这是一条非常不起眼的线索,是一名曾经和周志军、王炎东相熟的好友郭炳昆提供的。
十四年前,当时周志军和王炎东还年轻,跑到G省闯荡,因为身手不错,被当地一家娱乐场所的老板看中,专门负责帮他看场子,郭炳昆是这家娱乐场所的经理,也是老板的得力助手,一来二去,就和他们二人混熟了。虽然他们二人话不多,也不善于交朋友,但是为人都很爽快,讲义气。
事发的具体时间已经很模糊了,当时周志军和王炎东凌晨收工后,就和郭炳昆一起去大排档吃宵夜。
虽然已经凌晨时分,但是对于那些热衷于夜生活的年轻人而言,此时才是他们所向往和需要的那种感觉。如今的夜生活早已摒弃了纸醉金迷的贬义帽子,而渐渐变成了一种文化,点缀着人们忙碌的生活。
大排档可以说是夜生活的代表,漫天的油烟,简陋的餐桌,随性的食客,偶尔还会有歌手穿行于餐桌之间,唱起人们最熟悉的那些旋律,倒也为大排档增添了些许的雅趣。
周志军和王炎东在好友的带领下,来到大排档挑了一张桌子坐下,老板娘立刻笑脸迎了上来:“昆哥,军哥,东哥,一个来月没见着啦!上哪发财去了?”看样子,他们是这里的熟客了。
“老板娘,一个来月不见,你可又漂亮啦,”郭炳昆油腔滑调地调笑道。
“昆哥的嘴就是甜,跟个蜜罐子,就冲你这话,今天免费赠送一盘尖椒炒蚬。”老板娘大方地笑着说道。
“那我可就谢谢美女老板娘啦,今天我权力下放,其它的菜你看着办,关键是拿手的,新鲜的,另外,啤酒来一箱。”
“好嘞,保证都是拿手,新鲜的,难道我不怕你们砸了我的招牌啊,稍坐一会,这就给你们下单。”
大排档的上菜速度也算是一绝,毕竟来此的顾客并不要求菜式像大酒店那样精致,美观,只要经济实惠,味道诱人即可,所以厨师也是粗炒粗做。
没过多久,周志军他们这桌的酒菜就上齐了,三人边闲聊着,边喝着酒。突然一股酸臭的异味传来,让他们有些倒胃口,他们放下筷子,四处寻找异味的来源。
只见在他们隔壁桌,客人离开后,服务员还没收拾,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小男孩,大约十三、四岁的模样,左边面颊有明显的淤青,他一只手拖着个瘪麻袋,另一只手抓起桌上的剩菜剩饭就往嘴里塞,异味就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异味实在影响食欲,其它几桌的客人也都闻到了,纷纷皱着眉头,向小男孩投去厌恶的目光。
老板娘此时立刻跑到小男孩身边:“这孩子怎么还上桌了,不是和你说了,别影响我们做生意嘛。”
小男孩停下手,轻声细语地说道:“阿姨,对不起,我今天实在太饿了,没忍住,我这就走。”
老板娘闻言,从摆放菜品的桌上拿了两根鸡腿:“到对面吃去,别影响我的客人了。”
“谢谢阿姨,谢谢阿姨。”
小男孩拿着鸡腿开心地跑到对面路边的行道树旁坐下,他先是拿出一个塑料袋,把其中一个鸡腿小心翼翼地包好,放进上衣口袋后,这才拿着另一个鸡腿狼吞虎咽起来。
“老板娘,那孩子什么情况?”周志军问道。
“就是个流浪的小孩儿,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最近一个月经常来这里捡易拉罐,我们这边几个老板看他可怜,都会给他点吃的。”老板娘边收拾桌子上的垃圾,边说道。
“那他父母呢?”王炎东接着问道。
“不清楚,没见过,我们也问过,但他什么也没说。不过我们每次给他的饭菜,他都不会自己吃,都是打包带走,我猜他肯定还有亲人。只不过我们是做生意的,不是搞慈善的,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帮一点,除此之外也管不了那么多事。”说话的同时,老板娘手脚麻利地收拾完了饭桌,“三位你们先吃着喝着,我先去忙了。”
“你们两个怎么对那个孩子那么感兴趣?”郭炳昆问道。
周志军和王炎东看着坐在那里的小男孩,沉默了片刻后,周志军感慨道:“他的样子让我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我被后妈打,从家里跑出来,铁了心不想再回去,但是一个人在外面,别的都还能凑合一下,唯独这个肚子凑合不了,没办法,我当时就和那个孩子一样,也是找了个袋子,四处去捡废品,有时候为了一个易拉罐和其他捡垃圾的大人吵架打架,那都是常有的事。”
“那我比你好点,很少饿肚子,最次,我奶奶也会给我留点剩饭,自己热热吃了,虽然算不上多美味,但能填饱肚子。”王炎东喝了口酒。
“那时候我几乎天天都在想,将来我要有钱了,一定要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住好的,人就是这样,穷怕了,不想再穷了。”周志军把瓶里的酒一饮而尽。
“那你现在算是做到啦,这一桌子的酒菜,也算是弥补了你童年的遗憾了,虽然算不上珍馐美味,但至少从现在开始,再也不会回到从前的苦日子了。”王炎东又开了几瓶酒,“来来来,咱们为将来的好日子,干了!”
喝完酒后,郭炳昆说道:“我说二位,这酒咱们喝了,等于和过去拜拜了,现在是不是能换个轻松的话题了?”
“轻松的话题?”周志军又瞄了一眼那个小男孩,“我有个提议,你们想不想参与?”
“说来听听。”郭炳昆夹了一口菜。
“咱们也来献个爱心,帮帮那个小男孩,怎么样?”
“大军,这三更半夜的,怎么吃个大排档,把你吃的爱心满溢的?不会是这饭菜里放错调料了,把你吃糊涂了?”郭炳昆揶揄道。
“老郭,大军这个提议我觉得倒是挺有意思的,咱们都是出来混的,平时干的哪一件是好事了,这难得有机会学‘雷锋’,好歹我们这辈子也算做过一件好事嘛。”王炎东笑道。
“你们俩既然有如此雅兴,那我总不能干扫兴的事,就陪你们一起疯这一次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说完,郭炳昆点上一支烟,冲着老板娘喊道:“老板娘,过来一下。”
“昆哥,什么事?”
郭炳昆指着对面的小男孩,说道:“你去把那小子叫过来”
老板娘顿时有些紧张,这三个人可都是惹不起的人,于是她赶忙赔着笑脸说道:“昆哥,军哥,东哥,那孩子要是刚才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替他向你们道个歉,你们可别往心里去,他还是个孩子,就别为难他了,这顿,我请了,给大姐个面子,行不?”
“你想哪去了,我们哥儿几个会为难一个孩子吗?那可是祖国的花朵。”郭炳昆不满地说道,“老板娘,怎么?你看我们哥儿几个像是会摧残祖国花朵的人吗?”
“不像,不像,当然不像了。”
“那不就结了,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绝对不会对一个孩子动粗的。让你叫他过来,是因为今天哥儿几个心情好,想奉献奉献爱心。”
“是这样啊。”老板娘恍然大悟,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怪几位了,我真是笨,对不起,对不起,今晚这顿,我请了。”
“老板娘,我们不是来吃霸王餐的,该掏的钱一分不会少。总之,你帮我们把那小孩子叫来就行了。”周志军拒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