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文学 > 科幻小说 > 破罪强人 > 第十一章 错爱10
他们重新把“宠爱有佳”网站的会员进行了梳理,从中找出所有在婚纱影楼工作的人员,然后再逐一进行调查。

在婚纱影楼工作的总共有七个人,其中三人是负责接待的女性,另外四人是男性的摄影师。

在这四名摄影师里,有三名目前仍在婚纱影楼工作,根据调查,他们不是已经成家,就是有固定的女朋友,和薛琪并没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只有一位名叫沈辉的摄影师在薛琪遭遇不幸后,就辞去了影楼的工作,目前下落不明。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凌风立刻赶到沈辉曾经工作过的婚纱影楼了解情况。

据影楼的老板所说,沈辉性格内向,平时工作的时候话不多,也很少和同事一起出去玩,唯一的爱好就是养狗。他的摄影和处理照片水平算是他影楼里最好的,就因为他力求完美的观念,所以很多来拍艺术照或者婚纱照的新人都指名要他负责。而沈辉的辞职可以说是非常突然,但却有些先兆,因为在辞职之前,沈辉的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拍照和处理照片也非常的不用心,接二连三的出错,遇到客人质问时,他就破口大骂,还差点和客人动起了手。

“你这有沈辉的照片吗?”凌风问道。

“稍等,我找找看。”老板说完便回到办公室里,在里面翻找了片刻,之后拿着一张照片走了出来,“这就是沈辉。”

沈辉有着俊美突出的五官,就像是动漫中的人物般俊俏。略长的头发再加上脸颊四周的胡茬使他看上去有些放荡不拘的感觉,而一双剑眉下的那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又使他充满了多情的味道,可以说在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挺复杂的,给人一种难以琢磨的感觉。

看过照片后,凌风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薛琪会瞒着父母和沈辉在一起的原因了。

“沈辉有多高?”

“大概1.75米左右吧。”

“那这个女孩子你见过吗?”凌风拿出薛琪的照片递给影楼老板。

影楼老板接过照片仔细端详了片刻,说道:“没什么印象,如果是我影楼的客人,我多少都会有点印象,不过这女孩我从没见过。”

“她不是你影楼的客人,而是沈辉现在的女友。”

“沈辉现在的女友?难怪他这一年来经常一个人拿着手机聊天,还有发短信的,当时我就想他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可是问他,他又说没有,原来是找了这么个水灵的姑娘,也难怪他一直保密了,估计是怕被人抢走了吧!”影楼老板看着照片,打趣道。

“不可能,他是个gay,怎么可能找女人呢?”

这时,一名影楼的工作人员在一旁突然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他是?”凌风看着说话的人,向影楼老板询问道。

“他也是我们影楼的摄影师,叫刘宁。”影楼老板介绍道。

“你刚才说沈辉是同性恋?有什么证据吗?”凌风问道。

“证据?亲眼所见算证据吗?”刘宁反问道。

“可是他之前不是曾经交过女朋友吗?怎么会是同性恋呢?”

“之前不是,但后来性取向转变了嘛!”

“能和我详细说说情况吗?”

“是这样的,之前沈辉的确不是gay,人还算开朗,可是和之前的那个女人分手后,他受了很大的打击,因为他当时很爱那个女人,好像他们俩在大学里就认识了,后来走上了社会,那女人见识多了,就开始变了,变得非常的物质,天天都要购物买东西,而且都要最好的,沈辉一直拼命赚钱,有的时候甚至还向我们这些同事借钱,可是那个女人就像一个‘无底洞’,根本填不满,几年的感情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后来那个女人跟着个有钱的老男人跑了,当了人家的‘二奶’,而沈辉也就从那时开始变得非常的孤僻,性取向似乎也发生了转变。”

“那你知道那个女人叫什么吗?在哪能找到她?”

“我只知道那个女人叫杨琳,但是在哪能找到她我就不清楚了,这都是几年前的事了,而且我们又不是很熟,只知道她好像是去了深圳。”

“那你继续说吧!”

“有一晚,我和朋友去酒吧,那家酒吧的边上还有另一家酒吧,不过那是专门为同性恋人群服务的,当时我和朋友出来,正好看到沈辉和一个男人从那家酒吧出来,两个人搂抱在一起,那个男人还亲了沈辉一下,那场面真的是……”刘宁没有继续说下去,他顿了顿,转而说道:“后来沈辉发现我正在看他,显得非常尴尬,拉着那个男人就走了,之后他整个人就变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了,看到我们这些同事也都不说话了,估计是以为我把他的事说出去了,怕我们嘲笑他,不过我还真没把那事和任何人说过。”

“那个男人你现在还记得长什么样吗?如果要你现在提供一张这个男人的画像,你能回忆的起来吗?”凌风问道。

“都是三年前的事了,何况当时也只是瞄了一眼,印象不是很深刻,我只记得那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至于能不能回忆起具体的长相,我只能说尽力而为,像不像的不敢保证。”

“那麻烦你一会和我回去做个拼图,尽量回忆。”

“那好吧,我尽力而为。”

“再问个问题,‘躲避风雨的港湾’是沈辉的网名吗?”

“是是是,他一直都是用这个网名,几年来都没换过。”

刘宁这个肯定的回答等于是百分百确定了沈辉和薛琪的关系。

“对了,老板,你这有沈辉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吗?”

“有,不过他已经搬家了,手机的号码也换了,因为之前我曾想找他回来,电话没打通,去租的房子找,住的人也换了。”

“没事,你告诉我们,我们会进行调查的。”

根据影楼老板提供的地址,凌风找到了沈辉的住处,不过正如影楼老板所说,这里早已经换了居住的人,对方只是普通的租客,并不清楚沈辉的情况。而沈辉之前的手机号码也早就已经不再使用了。

就在沈辉这条线索的调查即将陷入僵局之时,另一组负责在菜市场周围进行调查的侦查员却在之前的调查人员名单中发现了沈辉的行踪,由于之前沈辉并没有被锁定为嫌疑人,所以并没有引起侦查员的注意。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凌风迅速带领侦查员直奔沈辉新的住址。

这是一处建筑年份在8年的住宅小区,沈辉就住在小区内5号楼的7楼,这一点和李伟尸检报告内提到的水质情况相吻合。

在沈辉所住的单元前,凌风先是在门上静静的听了听,接着才敲响了门,但是敲了半天都没有任何的回应。

不过敲门声却惊扰到了沈辉隔壁的邻居,一个男人睡眼惺忪的皱着眉头,隔着防盗门不满的喝道:“敲什么敲,让不让人睡啦!那家人早搬走了!”

“警察,麻烦你开一下门。”凌风掏出证件,说道。

一见是警察,男人立刻清醒了,他忙打开了房门,一脸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你们警察办案,刚才语气重了,我这上晚班才回来,刚睡下就被吵醒了,所以才会……”

“呵呵,没事,也是我们吵到你了嘛!不知者无罪。”凌风笑道,“你刚才说住这儿的人早搬走了吗?”

“是啊!这人挺怪的,自从搬来就成天把自己关屋子里,跟坐牢似的,偶尔出趟门也是买一些吃的,而且从不和人说话,有次在楼道里遇上,我和他打了声招呼,他连理都不理我。”

“你看住这儿的是照片里的这个人吗?”凌风拿出沈辉的照片,问道。

“是是是,就是这人,不过没照片看上去这么帅,人看上去也瘦了一圈,而且一副很憔悴的感觉。”

“他是什么时候搬走的?”

“前几天居委会有人挨家挨户的上门调查,说是进行什么人口普查,可是来了几次这家都没人应门,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搬走的就不清楚了。难道这人是黑户?不会是什么通缉犯吧!”男人紧张的问道。

“难道是我们的调查行动打草惊蛇了?”侦查员在凌风耳边小声的问道。

“有可能!”凌风回道,继而他又向男人询问道:“最近一段时间,这人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呢?”

男人挠了挠头,仔细想了想,说道:“异常的举动?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这男人的家里好像还住着个女人,之前都还没什么,但是从前段时间我就经常听到他们吵架,那男人叫那女的滚蛋,估计是闹别扭了吧!还有,我是干客服的,有的时候要上小夜,晚上12点多1点才下班,回来也差不多凌晨2点左右了,就前些天,我凌晨回来的时候正好这人拖着个大麻袋出门,不过当时他戴着墨镜,帽檐也压得很低,如果不是因为他从家里出来,我还真的认不出他来。本来还想和他打个招呼,问他需不需要帮忙,可他连看也没看我,低着头,拖着麻袋下楼了。”

“他们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吵架的呢?”凌风问道。

“大概是一月份吧!但具体时间我就不记得了,反正是过年前。”

“那你碰到这人拖着大麻袋出门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这个月15号,因为当时上小夜,所以我时间记得特别清楚。”

男人所说的时间正是李伟遇害的时间。

沈辉不仅和薛琪有关系,而且也是非常喜欢狗,又如此巧合的住在李伟摆摊的市场附近,而就在李伟遇害的时间里,他的行迹又非常可疑,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凌风对他的怀疑。

“马上找名开锁匠来把门打开,另外,立刻联系屋主,叫他过来。”凌风毫不犹豫的说道。

开锁匠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防盗铁门和木门,凌风和侦查员迅速冲进了屋内。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由于屋内的窗帘合的非常严实,所以屋内漆黑一片,只能隐约借助穿透窗帘的微光看清屋内的情况。

凌风伸手按下了门边的电源开关,随着日光灯的亮起,众人这才终于看清了屋内的情况。

屋内的陈设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大多数的出租屋一样,非常简单的摆放着茶几、沙发和组合柜,柜子上摆放着一台老款电视机。

侦查员迅速在屋内展开了搜查。

凌风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强烈的阳光立刻照进了屋内,取代了日光灯的亮度。

“凌队,厕所有发现。”

侦查员这个所谓的发现可不是小发现,而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厕所里所呈现出的是一幅极为血腥的画面,从地上到墙上,随处都能看到喷溅的早已经干涸的暗红色印迹,乍看上去,有点像是一幅随意的涂鸦作品,可惜的是,在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血腥味告诉了在场所有的人,眼前的一切并不是涂鸦作品。

“马上叫法医和现场勘查过来。”凌风吩咐道。

“凌队,在厨房找到了一个微波炉,在炉内外的缝隙里也都发现了疑似血迹的痕迹。”

“看样子我们是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了,沈辉的嫌疑是目前最大的,马上在全市范围内搜查沈辉的下落,在火车站、汽车站和飞机场进行布控,一定不能让沈辉逃离本市,现在他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就在法医和勘查人员对现场进行搜证的时候,房东也赶到了现场,他很清楚警察叫他来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当他看到房门前拉起的警戒线和表情严肃的警察后,立刻紧张了起来,他知道出事了,而且绝对不是小事。

“我是房东,出什么事了?”房东紧张的向门口的警察询问道。

凌风听到声音后,走到了门口,问道:“警方怀疑住在这里的租客涉嫌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不会吧!我可什么也不知道,我们只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当时他租房子的时候我是有登记的,身份证复印件什么的资料我都有保留,我看他是个老实人,才把房子租给他的,还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我租了那么多年房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房东极力替自己辩解着,生怕被警方误会他和租客之间的关系。

凌风自然知道房东的用意,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拿出沈辉的照片递给了房东。

“你看一下,当时向你租房的是这个人吗?”

“就是他,就是他。”房东看过照片后,毫不犹豫的说道,“大约是半年前,他联系上我,租了这房子,还很爽快的付了一年的房租。”

“那你把房子租给他后,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有没有来这里看过?”

“没有,他钱都付了,如果没事我也懒得过来。”

“那当时他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说是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

“他说就一个人住,他这人话不多,反正钱付了,我也就没问那么多了。”

“最近他有和你联系过吗?”

“没有。”

“这么说你还不知道他搬走的事?”

“搬走?我完全不知道啊!如果知道的话,我肯定会过来看看的,要知道现在房租一直在涨价,他不租了,还有的是人想租呢!”

“他当时找你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带一只狗?”

“有啊有啊!”房东说道,“当时我本来不想把房子租给他,因为我怕他的狗会在我的房子里随处大小便,把屋子里搞的乱七八糟的,可他一次性就付了一年的房租,还向我保证狗很听话,从不在家里大小便,我这才把房子租给他。”

“他带的是只什么样的狗?”

“白色的博美,头上还戴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挺可爱的。”

待房东描述完了狗的模样后,凌风才拿出“雪花”的照片递给房东让他辨认,他之所以一开始不让房东看照片,主要是因为狗有相似,他担心房东会因为照片先入为主,而影响了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

“是是是,就是这只。”房东肯定的点头道。

与此同时,侦查员在小区的保安处也了解到了一些情况,据值夜班的保安回忆,在第一名遇害者赵凯和第二名遇害者李伟被杀当晚,都曾有一个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外面带回一个鼓囊囊的大麻袋,因为这个人戴着鸭舌帽,再加上光线不好,所以没看清具体样貌,但是从他进入的楼道以及之后亮灯的房间,保安很肯定这个人就是沈辉,至于大麻袋中装着什么东西,保安就不清楚了。

在沈辉身上所出现的疑点已经无法再用巧合来形容了,凌风认为他应该就是两起凶案的第一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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