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文学 > 科幻小说 > 北派天师 > 第两百五十六章 尘封村落
“走,过去看看!”

我朝奴柘努了努嘴,一前一后走到了刚才那小孩子消失的大树下。

伸手将树下的蒿草拨弄一下,用脚尖踢开一层层的落叶,然后就看见了几块已经颜色发黑的残断骨头,其中就有一个馒头大小的脑壳骨。从这些骸骨判断,死者至少已经死亡几十年了……

“可惜了,我看这孩子和我大小差不多。”奴柘道:“妖爷,你说害人的会是他吗?”

我摇摇头道:“这个还难说,再往里走走看。”

看得出来,这山谷中间原本有一条很宽的路,只是年头久了,无人行走,所以荒废了。

奴柘别看个子小,可腿脚麻利,走在前边,几乎领先我十多米。

“慢点走!”我大声道:“没听说吗?这地方叫迷童凼,走丢的都是你这么大的孩子。你不会真以为我会把你当诱饵吧。”

奴柘满不在乎道:“我又不是真的孩子。按年纪算,我这辈分都能当你爷爷了。再说了,我神武机灵,本来就是这山中的精灵,我还能丢了不成?”

你妹的,自信是好事,可这家伙也太自信了。

“谁!谁在前边!”

走着走着,奴柘突然断喝一声。

我的听觉和视觉就够灵敏的了,可奴柘向来比我还机警,它盯着前边的一片树丛就冲了过去。

“等等我,这地方不能乱跑。”

我眼见着奴柘钻进了小树林,也赶紧追了过去。

可就这几步的距离,等我进去的时候,奴柘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奴柘?”

“小流氓?”

“奴大爷,你应一声行不行?”

任我怎么呼喊,奴柘都毫无动静,就像是凭空消失了是的。

我这时候才开始重视起来,看来,这个地方比我想象的要复杂。

多亏我先前早有准备,眼见着奴柘消失了,我马上取出了一枚纸鹤。

这黄表纸鹤上,昨天就抹过了奴柘的口水,就是防止进了山谷遇到特殊情况下,我们俩被分开时方便找人的。

“虚虚灵灵,太上玉清,扶危济困,剪纸成兵。三黄西鹤,速听我令,去!”

我将纸鹤朝外一抛,它便抖动起来翅膀,朝着林子后面飞了过去。

不敢犹豫,我赶紧疾步追上。

走着走着,这纸鹤突然停了下来,围绕着一丛高草打起了转转。

“奴柘?”

我上前拨开草丛,嘎达一声,一个陈旧的骷髅骨突然从草丛里滚了出来,牙巴骨还张合了一下子。

我被吓了一跳,也没客气,抬脚直接踩了个稀巴烂。

很显然,这周围有东西故意在和我作对。

再往前走,纸鹤连续停下好几次,每次都会有零散的骸骨出现。

经过七曲八折,终于眼前一亮,林子豁然开朗,一个破败的老村落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远远一看,这村子里大概有十几户人家,多数的房子都已经坍塌了。

房子的建筑风格很古老,墙体是用那种秸秆黄泥夯实的,屋顶上的瓦片也是那种灰色的小瓦,这种建筑,大多数都是民国时期的。

我猜测,这就是季峰说的那个村子。

我钻出林子,进了村。

和刚才这一路空旷无人不一样,刚一出去,迎面就走来了一个人。

不,严格意义上是飘来一个人。

这人七八十岁,佝偻着身体,肩膀上挑着两个竹筐,手里握着一把叉子。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他娘的是个阿飘啊。

大白天的闹鬼,连阳光都不避讳,看来这老鬼年头不少了。

作为一个天师,我下意识手中已经掐了一道五雷印,只要他朝我多走一步,我都马上击杀他。

哪料,老头只是看了我一眼,嘀咕道:“崽儿?吃饭了没?面生啊,你是哪家的嘞。我?我去捡粪。”

说完,就和我擦身而过,一边走,还用那叉子在路上叉起一块石头,扔进了自己的担子里,可那竹筐早就破的没底了,石头又掉在了地上。他却浑然不觉,继续朝前不远处伸手打招呼,喃喃道:“我去捡粪……”

我愣了愣,大概明白了,这老鬼似乎还沉浸在自己活着的世界里。

再往前走,一个女人正蹲在河边洗衣服。

可她手中的根本已经不是衣服了,而是一团糟烂的破抹布。尤其是她的那两只手,没有肉皮,分明就是白森森的骨头,正在水里揉搓着……

在远处,还有几个人,看似也都在忙乎着自己手中的活计,可实际上,他们手中的工具,身上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了……他们看见我,都是微微颔首,既不亲热,也不冷淡,和那些偏远的山村没什么两样。

置身在这样的环境里,会让你有一种错觉,好像你就是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渔人。

“滴滴答,滴滴答……”

正在我发怔的时候,突然听见了一段欢愉的唢呐声。

我循声望去,那是这些房子里,为数不多还保存较好的一栋。房子上有琉璃瓦,院墙是那种雕花墙。虽然到处都是蒿草,但还是能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

我四下里看了看我放飞的纸鹤,纸鹤也停在了这院落的门外。

既然如此,我就去凑凑“热闹”。

一进院,门口就站着一个穿粗布衣衫的年轻人,这人看着我高声道:“贵宾一位……”

听见吆喝,里面的锣鼓唢呐声调顿时高了一倍。

一个四五十岁脸面颇为活络的汉子走了出来,像是知客一把,朝我憨厚一笑,引着我就往里走:“贵宾请,里面请,上席请……”

屋子里有四五张桌子,桌子上都围了几个人,男的在猜拳喝酒,女的则交头接耳说着闲话。两侧是身穿喜字袍的乐队,正卖力地吹打着。

我一眼就看见奴柘坐在最里面的八仙桌上,眯着眼,带着笑,举着杯子和人推杯换盏。

可那桌子上,用几片碎瓦盛着的,哪是什么菜肴啊,分明是各种树叶、昆虫,还有两只奄奄一息的癞蛤蟆。至于他们杯中的“玉液琼浆”,则是带着绿色的沉积雨水,陈酒的大缸里还飘着一层新鲜的苍蝇……

“今天犬子大喜,贵宾远道而来,请上座。”一个连面胡子的老汉站起身,咧着嘴,朝我一挥袖子,我顿时感觉有些恍惚,身形一晃,眼前破败的房屋焕然一新,人们的着装则是蚕丝绵帛,桌上都变成了鸡鸭鱼肉。

这一出,若是换做常人,可能也就歇菜了。

可我是天师啊,要是这点防备之心都没有,我还不如卖红薯去呢。

在失神的刹那间,我悄无声息地做了个三清指,朝眉心一压,天旋地转,刚才富丽堂皇的环境重新变回了先前的荒村破院。

“喝,痛快!”奴柘叫喊的最凶,一边喝酒,一边吃着“蝗虫大菜。”

我不动声色地坐下,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为什么迟迟没有见到传闻中那个身穿红色旗袍的老太太?

我的打算是,不见到此人,我绝不出手。

就在这时候,一声“主菜到了”,一个腰上系着围裙的老女人端着一片青瓦走了上来,直接递到了我和奴柘的跟前。

“贵客先请,这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囍肉丸子。”

一桌人,齐刷刷目光落在了我的和奴柘的身上。

我看了看那瓦片里的东西,竟然是一窝刚长毛的耗子,活的,粉红色,还在微微颤抖着小耳朵。

“吃啊!”连面胡子的老头朝我们道:“趁新鲜。”

“大家一起吃!”我一笑,客套道。

那几个人还真实在,我这一让,他们马上迫不及待各自加起来一只鲜活的小耗子,直接丢进了嘴里。

嘎吱,嘎吱,血水顺着嘴角淌了出来,耗子的小尾巴玩命地抖了几下。

我这么生猛的人,都看的一阵恶心,而奴柘则满脸欣喜,也一筷子夹住了一只小老鼠,直接往嘴边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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