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文学 > 科幻小说 > 北派天师 > 第两百三十章 四姑娘山
本来,我想着把我人生中第一次你死我活的较量留给阿爷的。

因为在我的心中,阿爷一直都是我逃不出去的梦魇。

只有真正地击败了他,我才算是逃脱升天。

可如今,阿爷已经先死了,我也没了解脱自我的机会,升天倒是真的要快了……

思来想去,那就退而求其次,把目标定为那只老狸子吧。

我和它是血海深仇,它不死,我难以瞑目,我不死,它遗憾终身。

出发之前,我把最后一次电话打给了宋叹。

不管怎么说,我们是搭档。

“罗老板,怎么样,如今走到哪了?白小姐的病情还稳定吗?”宋叹一接通电话就喋喋不休道:“别提了,云城开始下雪了,本来今天还要去看比基尼车展的。我都想好了,一定拍点好照片发给你,虽然白小姐不错,但我还是想告诉你,这人间尤物何其多,可一旦上了白小姐的贼船,这天下姑娘可就和你无缘了……”

我等他叨叨完才一笑道:“谢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还是劝你一句,节制点,千万别三十多岁就早衰。另外,有两件事我和你说一下……”

“啥事?”

“第一件事,就是我的东西。都在床底下呢,包括什么银行卡和老子的细软,另外,那铜剑和镜子以及盒子都送你了。”

“送我?你小子不会是和白薇没羞没臊地过上了私奔的生活不打算回来了吧!”

“少打岔!”我继续道:“第二件事,兄弟我给你道个歉。”

“道什么歉?”

“也没什么……就是我这个人,性格孤僻,平时霸道惯了,在一块共事这么久,我没少熊你。我给你道歉了。”

“你小子有病吧!”宋叹道:“你让白小姐接电话,我得问问她,是不是把你搞成神经病了!这么远打电话,就为这屁事?对了,我倒是有件正事。有个姑娘来找过你……”

“胡说八道,我压根就不认别人。”

“真的,云城人不骗云城人,是个叫什么……芦花的丫头。”

“芦花?芦花不是鸡吗?”

“不对,是我记错了,叫阿芦。这丫头找到你原来那店面去了,正好碰上了我,她说等你回来了见她一面。我说罗老板,你该不会是欠风流债了吧,要真是,我替你解决,绝不让白薇知道……啥叫仗义,啥叫兄弟。”

“行了,老子祝你长命百岁,好好活着吧!”我直接挂了电话,顺手扔进了桥下滚滚的锦江里。

阿芦就是个小骗子,八成是又被什么天师、道士之类追杀。

她找我,无非是躲灾,亦或者从我那骗点东西罢了。

手机一丢,也就彻底无牵无挂了。

摸了摸兜,还有千八百块钱的现金,前往四姑娘山足够了。

此去既然是砸场子,我当然要准备充分点,为此,我还特意找了好几条街,才找到了一家香火纸品店。

我除了将朱砂、雄黄、黄表纸这些必需品补全,顺带着还背二十几根二踢脚。

这玩意已经证明过了,对狸子确实有杀伤。

从锦城到四姑娘山有全程的旅游大巴,一共也就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我旁边坐着的就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四川。

从闲聊中我得知,这四姑娘山其实是个旅游景区,分好几十个旅游景点呢。

不过,上四姑娘山正峰,却只有两条路。

一条是开发的盘山路,另一条则是当地人“逃票”的小路。

对于我来说,到那的时候就已经傍晚了,当然是直接走小路为妙啊。

我问老头,既然如此熟悉这地形,看来没少来了,为什么年纪这么大了,还要再来啊。

老头告诉我,其实他不是来爬山的,而是参加朝山会的。

我隐约提前了解过,这四姑娘山确实有朝山会,可季节不对啊,应该是春夏接替时候的事……如今已经是秋季了啊。

老头道,他参加的朝山会不是平时那个朝山会,而是公主朝山会。

我觉得稀奇,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川中还有什么公主啊,阿依土鳖公主吗?

后来老人家说了四五遍,我才听清楚,原来他说的是“拱猪”朝山会。

又一番细问,我才知道,他所说的拱猪子其实就是北方说的猪獾,也就是我所说的狸子。

老头告诉我,今天晚上的“拱猪”朝山会虽然不如藏地的朝山会,但也会很隆重,来的人大部分都是“拱猪大仙”的信徒。因为这一天据说是“拱猪大仙”的诞辰,祭祀可以带来好运。当然了,还会有各路来的祭司,包括一些道派也会差遣弟子过来参加庆典。

没想到,奶奶的熊,我挑了这么个日子。

不过也好,就在万民朝拜它的时候,我干掉了它,那岂不是更让我更加死而瞑目了嘛。

太阳落山的时候,大巴车停在了山脚的服务区。

这些从各地赶来的信徒一下车,纷纷朝着香火贡品的商店去了。

我当然不会给它烧香,贡品更是想都别想,屎我倒是有新鲜的。

考虑到一会要爬山,我急需补充体能,所以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进了一家饭馆。

之所以进这饭馆,仅仅是因为它的招牌,那招牌上有个太极和卍字的图案,这标志着会有行脚的道士和僧人在这里就餐。

既然要和老狸子决战,我当然是越知道它的底越多越好。所以,在这里可以顺带着听些小道消息。

“老板,来碗面,在随便炒两个菜,荤的!”我找了个位子,随便坐下。

可能是我这北方的方言在这地方有些特殊,没想到,我刚一坐下,屋里的人齐刷刷看向了我。

我也是这时候才发现,在这里吃饭的这些人,似乎都和我一样,背着大包,穿着随意,身上带着一股子特殊的气质……空气里都散发着黄表和朱砂的味道。

尤其是坐在我对面的两个中年人,夹克里面,还露着半截道士袍呢!

这两个人看了我几眼,其中一个竟然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照片,还毫不避讳地边看边打量我。半晌,突然冷声道:“世界真小,就是他!”

另一个人闻言,也嘴角生出一丝冷笑,直接起身道:“兄弟北方来的吧,姓罗,单名一个天字,我说的没错吧?”

说着,还把那照片拍在了桌子上。

我靠,竟然真是我的照片。

谁拍的?拍的一点都不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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