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文学 > 科幻小说 > 鬼玺 > 第一百一十八章 僵尸群臣
当初那具女尸……我忽然想起了我第一次追踪猿猱脚印时发现的高度腐烂的无头赤脚女尸,难道是被这猿猱拧掉了脖子,掏空了脑髓,戴到头上装神弄鬼?

这猿猱恐怕在背包客进山之后便秘密跟踪,一路上学着人的动作、语言……在过山龟袭击了背包客之后,便出手扭掉了唯一幸存者曹梦真的脑袋戴到自己头上,穿上了她的鞋子,拿着她的手机,以图引诱我们……

可是,它为什么这么聪明?我不清楚眼前这猿猱的种类,可无非就是一个灵长类动物,都说猩猩的智力相当与人类的小孩,可为什么这个猿猱的智力比之成人丝毫不差?还有,

水青眼似是看懂了我心中所想,盯着那呲牙咧嘴的猿猱道:“我想这东西,绝对吃过人……而且尤为喜欢人的脑髓。吃多了,自然就变成了异类。”

“吃人?”我一愣,道:“这荒山野岭,它去哪吃的人?对了……黄泥……”话音未落,那猿猱又是怪叫一声,这次竟是向我扑了过来。

有了先前的教训,阿里木他们早有防备,当即三人迎上,瞬间将猿猱合围,猿猱力大无比却始终是一对肉掌,比之利刃还是差了不少,当即被削下不少皮肉来,可奇怪的是,皮肉被削掉之后,并未渗出血液来,那猿猱虽然痛吼,却丝毫不影响其动作。

眼看着挣脱不了三人的缠斗,那猿猱终于慌了,找准攻势相对最弱的阎罗方向想要突围。阎罗平日沉默寡言,可最为狠戾,见猿猱向自己冲来,不惊反喜,大叫一声,长刀出手,竟是不管猿猱伸来的爪子,长刀如同切豆腐一般捅进了它的肚子,伴随着猿猱怪力之下,指甲也是插进了阎罗的肩膀。

阎罗面容狰狞如同恶鬼一般,丝毫不让,竟是硬生硬挡住了猿猱的冲势,双手持刀疯狂地在其肚子上捅着,伴随着阎罗疯狂地刺击,猿猱的腹腔伤口越来越大,肠子都耷拉了出来,可仍然没有出血,反而流出不少的黄泥,黄泥之中似乎有什么在蠕动。

“篪虫?”我的脑子里忽然闪过这么一个念头。

猿猱,泥潭,篪虫,陈宏御……

一点点线索迅速地连接在一起。

正在我灵光一闪的时候,阿里木和大金也是反应过来,从猿猱背部将尖刀插了进去。猿猱肚子里的黄泥越流越多,挣扎的幅度也越来越小,终于缓缓倒地,不动了。

害怕这诡异人精的猿猱诈死,阿里木将那猿猱扁平的头颅给割了下来,上面还戴着半个梦真的脑袋,看起来极为诡异。

见猿猱确实是死透了,我们都是松了一口气。水青眼往后大殿内看了看,那些个干尸并没有异状,依然是跪倒的僵硬模样,也就放了心:“这猿猱好生厉害,怎么如同僵尸一般无痛无伤,没有血液,浑身都是这黄泥……咦?这是篪虫?”说着,用脚撵了撵那黄泥,将那些翻腾的篪虫碾死。

这些篪虫在初期除非进入人的身体,否则没有战斗力,威胁很小。

水青眼喃喃道:“莫非它与那泥潭有什么联系……?想来也怪,这螭应该是陈宏御从别处弄来以破大墓外层的,怎么会弄出呢那么一个古怪的泥潭?这猿猱还吃泥为生……”

我道:“我知道了。”

哦?他们都是看向我,一脸的惊讶。大金从我背包里把那玉玺掏出来,细细端详着,听我这句话,顿时讥笑道:“你知道什么了?”

我懒得搭理大金,道:“我想那泥潭,应该曾经是个堆放尸体的尸堆吧……擅自为自己修建皇陵在古代是诛九族的大罪,从壁画上可以看出,如此工程起码有数万人才能完成,而为了掩人耳目,王玄策是不会放过这些工匠的。

如此多的尸体,自然不能抛尸荒野,而我们进来之后,没有看到一处殉葬坑,他既然把墓葬弄成皇宫一般的规格,自然是不允许有死人坑存在的。恐怕陈宏御也没想到,山林之中有一个死人坑,他将篪虫放到附近竹林之后,在盗洞中埋下竹实便离开了。

谁知篪虫围到了死人坑里的尸味,纷纷脱离了最喜欢的竹子,钻进去啃食尸体,或许……螭长期分泌的腐蚀液浸泡人体,便将那些尸体化作了黄泥的模样。

事情还像陈宏御所计算的那样,成年的螭被墓道中的竹实鱼鳔所吸引,去腐蚀钻洞。可令他想不到的是,他所引来的篪虫竟然将尸坑变成了尸潭,而尸潭也引来了丛林之中的猿猱。

猿猱吃过尸潭中的尸泥之后便上了瘾,长期食人肉,也使得身体异常健壮,脑袋更加发达。一代一代传下来,令得这里的猿猱都变作了怪物,而长期吞食尸泥,也令得尸潭中的篪虫入口,将猿猱当做了寄生体,王老先生不是说过,螭用于炼丹,可将人身体便作僵尸一般,常年不腐……

这些猿猱吞食篪虫,虽然不致死,可也便成了类似与僵尸尸妖之类的东西,虽然比之尸妖要弱些,可其智慧却异常发达。猿猱在这一带山林便成了霸王,追随着螭,它们发现了墓门的盗洞,追随着进了墓室,而这里,恐怕已经被它们摸了无数遍……这王玄策的真身,也不知被它们给捣鼓 到哪里去了,只留下一身龙袍,用来狐假虎威。

前些天猿猱偶然发现了闯入这里的背包客,将他们害死之后,也许是出于狐假虎威的本意,将梦真的脑袋拧下来吃干了脑髓套到自己头上,吃过人鲜肉的它顿时迷上了这种味道,在我们随后进来之后,便想着如何利用诡计将我们一个个除掉吃了。

只可惜咱们队伍里除了我全是高手,这一代食人猿猱栽了跟头……”

我讲罢,没有见过所谓尸潭的阿里木跟阎罗都是有些困惑,可水青眼却是听懂了,赞道:“确实是这么个道理,这么一来,所有的疑惑也就迎刃而解了。我现在奇怪的就是,它们把王玄策的尸体弄到哪去了呢?”

我闻言也是点头,古尸身上多有陪葬之物,穿金戴银不说,为了防腐口中通常含一凉玉明珠,肛门之处也要塞上玉石宝珠,称作‘肛塞’。这些珠玉通常温润沁凉,百里挑一,有保容颜去死气之功效,价值连城。

大金砸吧砸吧嘴,道:“可惜了,说不得这墓主人浑身上下的眼里塞满了宝贝,千年不腐成了一具栩栩如生的湿尸……被猿猱们发现之后,顿时胃口大开,给吃掉了呗。”

大金这话虽然混,可却不无道理。我们皆是叹气,不再打王玄策遗体的注意,如今取了这么多东西,也算是盆丰砵满,是时候想办法出去了。

休息一会,刚欲动身。身后却传来一番动静,转身看去,我们都慌了。

却见大殿之中,百十群臣皆站了起来,原本干瘪的黑色皮肤变成了酱紫色,浑身冒出了绿色的尸毛,双手自然下垂,指甲长的打鈎。烂的没有嘴唇的口中獠牙暴起,如同一个个穿着紫红袍服的妖怪。

我们明明没有动它们,怎么会起了尸?

我连拿手电一晃,顿时冷汗直冒,原来那倒猿猱尸体肚中所流出的尸泥顺势留了下去,其中篪虫乱窜,竟是钻进了干尸之中……眼看着越来越多的干尸被篪虫惊扰起尸,连最为自信的阿里木都是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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